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换证业绩如何规定
点击量:486发布时间:2022-11-23 14:05:27
1) 换证提供的实际产品的设计文件应当覆盖设计许可范围,并且具有代表性,无设计业绩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设计文件。
2)申请本规则 3.6.3.2 条“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相应级别的设计审批人员变化率不大于30%。持有规则设计子项目的单位,在许可周期内子项目所对应的各设备品种应当具有压力容器设计业绩各不少于4台,并且每年至少1台;持有分析设计子项目的单位,在许可周期内压力容器分析设计业绩不少于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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